| 第一条 上班时间应着工作服,佩戴工作牌,妆容自然得体。服饰不符合规定者,不能参与当日的讲解接待,并视为旷工。
第二条 每日考勤以着工装,妆容齐备,到岗签到时间计算。
第三条 在岗期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,如吃零食、睡觉、玩游戏、听音乐及看与工作无关的读物等。
第四条 上班时间严禁脱岗、串岗,严禁大声喧哗、嬉闹,保持正确的站姿与坐姿。
第五条 上班时间应严格服从管理人员的调度管理。
第六条 不得无故缺席单位安排的学习、会议、外宣、公益活动等。
第七条 值班人员负责值班当日讲解接待处的清洁卫生,随时保持干净整洁。
第八条 讲解接待参照各馆《工作规范》执行。 | |